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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中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2019年04月10日 15:49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湖工党字〔2014〕30号),现就中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学校中层单位要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峻复杂形势的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深刻领会落实主体责任对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中层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中层单位领导班子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真正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责任内容

学校中层单位分教学学院、职能部门、科研机构等三个层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一)教学学院的主体责任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学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照计划推进落实。

2、严明党的纪律。督促学院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学校党委保持一致,保证学校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课堂、论坛、讲座和网络的管理,切实维护学院和谐稳定。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督促学院教师党员及干部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3、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具体实施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学院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带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4、加强廉政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大力选树师德建设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严格遵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深入开展大学生廉洁修身教育,积极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廉洁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全过程,结合学生入校、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廉洁主题教育。

5、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学院各项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对学院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督,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对有违规违纪苗头和不正之风倾向的,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6、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院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教育教学管理的透明度。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7、支持查信办案。支持和保证纪检委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积极协助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法违纪信访件及案件进行的检查和处理。重视学院师生员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研究处理。

(二)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学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照计划推进落实。

2、严明党的纪律。督促部门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学校党委保持一致,保证学校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督促部门党员干部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3、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具体实施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带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执行“四项负责制”,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4、加强廉政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廉洁从政。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开展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5、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完成承担的责任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业务管理工作全过程,紧密结合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并不断强化部门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促进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6、加强监督检查。对部门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督,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对有违规违纪苗头和不正之风倾向的,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7、支持查信办案。支持和保证纪检委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积极协助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法违纪信访件及案件进行的检查和处理。重视部门教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研究处理。   

(三)科研机构主体责任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学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照计划推进落实。

2、严明党的纪律。督促单位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学校党委保持一致,保证学校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督促单位党员干部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3、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具体实施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带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4、加强廉政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法纪法规教育和科研诚信教育,强化风险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力戒浮躁风气。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财经法纪知识培训,确保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合理规范。

5、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完善单位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对单位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督,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对有违规违纪苗头和不正之风倾向的,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6、支持查信办案。支持和保证纪检委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积极协助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法违纪信访件及案件进行的检查和处理。重视单位教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研究处理。

三、工作要求

1、落实专题会议和学习制度。学校中层单位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责任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2、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学校中层单位坚持每年与学校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责任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

3、落实报告制度。学校中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应主动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坚持每年将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报告。凡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及违纪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学校党委,并协助查处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请示制度。

4、落实述职述廉及民主生活会制度。学校中层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述职述廉会议,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两个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接受教职员工的民主测评。同时,各中层单位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落实约谈和谈心提醒制度。学校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校党委主要负责人与自身约谈内容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坚持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班子成员之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真诚的谈心谈话,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6、落实检查制度。学校中层单位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内容的情况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重点。同时,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学校各中层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党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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