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鄂纪办〔2020〕62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教党[2020)2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立足纪检监察职责,现提出以下工作举措。
一、认真学习领会高校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准确把握监督重点
通过学习领会,进一步明确六个方面重点监督任务:一是监督检查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情况。看是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实际行动践行 “两个维护”,牢牢掌握党对高校的领导权, 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二是监督检查坚定政治信仰情况。看是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铸魂育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坚持“三全育人”,引导干部师生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三是监督检查把准政治方向情况。看是否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构建德智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等。四是监督检查提高政治能力情况。看是否落实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民主党派基层党组积、群团组织、社团组织作用等。五是监督检查防范政治风险情况。看是否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善于斗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御校园非法宗教活动、各类渗透活动等。六是监督检查净化政治生态情况。看是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严肃惩治腐败问题等。
二、以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高校党的政治建设要求。省、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带头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和引导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系统深入学习,加强对《若干措施》的学习理解,强化政治责任,把握监督工作重点。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督促市州党委、省直关部门党委(党组)、高校党委将《若干措施〉纳入理论学习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教育内容,准确把握高校党的政治建设要求,真正做到学懂弄通。
二是加强对高校党委落实《若干措施》情况的政治监督。督促学校党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的决策部署。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适时组织针对高委、纪委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精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高校纪委要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高校坚决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确保党对高校的政治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学校党委和各分党委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克服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和庸俗化的问题;加强高校政治生态的研判、对校级领导班子精准画像,形成年度政治生态报告并动态更新;督促高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师、教材、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网络、作品发表、学生社团活动及境外基金资助项目等领域的审批审核把关,织密防渗透的“防火墙”;扎实发挥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作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是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行高校觉的政治建设相应责任的监督。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要督促驻在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高校政治监督工作的检查、指导。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要督促驻在部门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优化高校党委常委会组成结构,加强高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强化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要督促驻在部门加强高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要督促驻在部门强化政治引领作用,加强高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抵御校园非法宗教活动、各类渗透活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要督促驻在部门强化高校政治风险防范,指导高校防范邪教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要督促驻在部门坚持政治标准,加强高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要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对在高校非法传教和邪教组织渗透活动查处工作的指导,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稳定。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对有举办高校的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省纪委监委派驻相关省直部门纪检监察组和有关市州纪委监委,要督促党委(党组)发挥政治作用,将管班子、管业务与管党建、管思想政治结合起来,履行好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相应责任。有关市州纪委监委要督促派驻相关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督促《若干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继续深化完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及省纪委监委的部署, 继续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新时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省纪委监委机关相关内设机构及有关市州纪委监委积极稳妥地开展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督促省属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细落实。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在鄂中管、部委属和省属高校纪委的领导。
五是切实改进对高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方式。省纪委监委机关相关内设机构及派驻相关省直部门纪检监察组、有关市州纪委监委应分层分批下沉到所属高校,开展驻点调研、“体检式”调研等,对高校政治生态见人、见事、见问题,准确画像。及时约谈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高校党政负责人,并督促高校班子成员约谈学校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心谈话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常态化的专项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清单和台账,完善报告制度。省纪委常委会适时研究高校政治建设监督情况,明确监督重点,研究制定监督指导意见,推动监督与专项检查、主题教育、专项整顿等有效贯通。发挥巡视巡察作用,督促高校党委压实责任,强化问题整改;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巡视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核把关,对高校党委拟出台的、涉及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文件提出审核意见。建立健全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将干部政治表现纳入其中,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负责任地出具意见,对人选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强化执纪审查,对查处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督促做好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等工作。
六是抓好组织实施,提升监督质效。 加强组织领导,对高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监督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并帮助解决在开展监督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分类分批次组织业务培训,编印监督工作手册,指导监督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监督重点,以条目形式制定印发责任清单,细化监督要点、优化监督方式等,按照“可量化、可考评”的原则,层层分解责任和任务,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对每项责任清单提出具体要求,并设置时限、频次等标准,对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全程动态考评,加强对责任落实的常态化、精准化监督。构建“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联合审查调查、工作报告”等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各高校政治建设状况,督促形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的整体合力,为监督检查、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积极推进高校片区协作制度和校地统筹联动工作机制,建立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探索建立统筹调度使用高校纪委人员力量的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采取“点对点"形式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不尽职不尽责的,进行提醒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以形成工作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的落实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