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7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对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经理张静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静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张静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静涛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张静涛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湖北省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静涛简历
张静涛,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北京人,研究生学历,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7月至2003年10月,海关总署财务司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03年10月至2006年8月,海关总署财务装备司基建资产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
2006年8月至2011年12月,海关总署基建办公室副主任;
2011年12月至2017年9月,海关总署财务司基建处处长(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挂任上海浦东海关副关长);
2017年9月至2019年10月,长春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长春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
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2022年3月,被免去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职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 湖北省纪委监委)